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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广东严打哄抬药品物价等违法行为 最高可处罚500万元

作者:杭州抓龙筋    发布时间:2023-03-16 14:00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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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广州12月8日电 (周睿)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消息,随着各地疫情相关政策的调整优化,日前不少市民纷纷购买连花清瘟、布洛芬、蒲地蓝等常用感冒药品,部分市民反映这些药物出现断货后大幅涨价,在网上甚至出现连花清瘟单盒卖上百元的现象。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相关企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在生产、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提高连花清瘟、抗病毒口服液、感冒灵、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

  同时,相关企业、经营者要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捏造广州龙筋工作、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广州龙筋,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相关企业、经营者切实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广州正宗抓龙筋,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广州正宗抓龙筋,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核查处理。广州泰爱spa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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