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海中联社工作人员到荔湾区浩的复合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存在违规住人、存放易燃易爆品的情况,并在当下对现场电箱及大门进行了查封。
14日晚进行复查时广州抓龙筋工作室,发现该厂仍存在明火作业的情况,由于该厂管理人存在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并劝阻拒不改正的事实广州专业抓龙筋,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荔湾区公安分局给予涉事人员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广州抓龙筋工作室。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广州抓龙筋工作室广州抓龙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广州泰爱spa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