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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及天河大规模征地 海珠沥滘征收超56公顷

作者:杭州抓龙筋    发布时间:2024-01-08 05:44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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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州海珠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称需将海珠区南洲街沥滘经济联合社及属下第一经济合作社广州泰爱spa工作、第三至第十九经济合作社的56。645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公告显示,建设用地名称为沥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海珠区新城市中轴线南端南部滨水区,东达华南快速路,南至珠江后航道,西临广州大道南广州泰爱spa工作室,北邻南洲路,共56。6459公顷。

  地块将交由沥滘经济联合社自行改造,并采取复建补偿、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补偿安置按照沥滘村“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标准执行,由项目改造主体落实补偿安置工作。

  另外,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天府征前公〔2023〕14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范围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共0。7062公顷(10。5930亩),均为建设用地。

  该地块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不实际支付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不实际支付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无需安排安置对象广州专业龙筋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的规定,土地补偿标准为38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为382。5万元/公顷广州泰爱spa工作室。

  天河区人民政府还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天府预征〔2023〕16号),拟征收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地块位于天河区岑村车管所东侧、华观路南侧地段。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广州泰爱spa工作室。拟征收土地面积18。8052公顷(合282。0780亩),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

  此外,天河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天府预征〔2023〕17号),拟征收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经济发展留用地(广州市天河区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地块位于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范围内。拟征收土地面积0。9395公顷(合14。093亩),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

  天河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天府预征〔2023〕18号)显示,拟征收土地棠发大厦(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地块位于天河区棠下村留岭地段。拟征收土地面积2。3794公顷(合35。6910亩),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广州泰爱spa工作室广州泰爱spa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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