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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增城梦轩采耳体验养生馆的行政处罚信息 穗增宁(消)处字〔2023〕第0

作者:杭州抓龙筋    发布时间:2024-04-27 10:48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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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增宁(消)处字〔2023〕第0005号】,涉及广州市增城梦轩采耳体验养生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广州专业龙筋广州正宗龙筋。”。

  2023年5月23日10时30分广州抓龙理疗,我街两名执法人员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兴旺街22号A栋101的广州市增城梦轩采耳体验养生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广州抓龙会所,发现该单位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广州抓龙筋理疗,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广州泰爱spa工作广州泰爱spa抓龙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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